教育訓練

資安通識教育訓練

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網站於109年11月24日公告之資通安全管理法辦理(已改由數位發展部負責)

3.15. 資通安全專職(責)人員,每人每年需12小時、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每人每2年需3小時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

3.16. 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、一般使用者及主管,每人每年需3小時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

每位教職員需完成「112學年度資訊安全3小時資安通識課程」